才見面第三次,阿秀就邀請我去她家做客。她說,比起外面的餐廳,在家燒飯、吃飯自在些。


我們約了吃晚餐,當我一進門時,已有四道菜上著,廚房仍飄著爆香與調料的香氣,「妳慢慢吃,我做菜速度慢,要一邊做一邊聊。」阿秀熟稔地在熱鍋裡丟入蔥薑蒜,醬油、豆瓣,然後煨煮了老豆腐一陣後,放下一大尾石斑魚,蓋鍋、悶燒。


她備了十道菜,每道菜的量可以滿足一桌十人,而今晚只有我與她們母女倆三人。


阿秀本來是幸福的主婦,婚後沒多久,女兒就來報到。當時她也才二十出頭,經營小公司的丈夫讓她夢想著安心當主婦,然後再生個兒子,一家四口可以歡歡喜喜過日子。


有些時候,你要是說老天爺看不順眼也好,或者要給你挑戰也行,總之,生活並不總是如你的計劃那般順遂進行。


她不是不知道丈夫有些女人緣,偶爾會和女孩子調情,開心的時候,她會樂觀想著,與其老公被人討厭,還不如人緣好些,「我總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被否定,這樣好像我眼光有問題。」不過,心情不好時,阿秀可就沒這麼大量;她會萌生一股不安,找一堆小辮子跟老公算賬。


不過這賬怎算,就是算不到他跟女人調情上頭去。


男人為了工作逢場作戲,是不可免的事情。她總是這樣告訴自己。


直到那次她從娘家回來後,在房裡撿拾了不是自己的內褲,阿秀再也不願忍受。「再怎麼玩,也別帶回家!」她執意離婚。


她帶著女兒離去,房子留給丈夫跟那個女人,她什麼也不爭不要,不是不希罕,而要就算回再多旁人以為的公道,她碎了一地的人生怎麼也補不了,就算補回,也滿是補貼的傷疤。


當初阿秀不顧保守的客家父母反對,堅持嫁給一身花花綠綠襯衫行頭的丈夫,這下離了婚,她也只能苦水往肚裡吞,除了告知離婚,多的話也不再跟娘家說。


帶著一個女娃兒能做什麼?「酒店工作最快,還好當初遇到的大姐很願意讓我把小孩放在空房。姐妹們都會輪流幫我看孩子,就這麼把她撫養長大。」


一晃十八年過去了,在我面前的女孩已經要念大學了。她很內向,低頭猛扒飯,只偶爾禮貌性地跟我有一搭沒一搭應著。我曾問阿秀,女兒知道她的工作?「當然知道啊!」阿秀很坦率。她說女兒很懂事,高中就在外面打工,儘量不跟她拿錢,現在搬出去住,也都是自理。


她做飯時,我在房裡四處晃晃,瞥見了一兩件她上班時穿的俗豔洋裝,薄紗短裙,看起來有點發黃。酒店裡,年輕才是王道,阿秀都知道要繼續混這行飯吃是越來越艱辛的,現在的姐妹們也少了當年有的義氣。


她還在後廚房煮湯,我發現她的雙腿因為常年熬夜與喝酒,浮腫得可怕。


「有空再來店裡玩玩,我喜歡跟妳聊天。」阿秀興致勃勃地說。

「那地方我還是少去,有空我們出來喝咖啡就好。」阿秀沒搭腔,我發現自己失言了。尷尬像是一堵牆,突然升起橫亙在阿秀跟我之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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